李朴(1063-1127)字先之,虔州兴国迳口(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)人。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,卒于高宗建炎元年,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,(公元一〇九四年)登进士第。移西京国子监教授。程颐独器许之。移虔州教授,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,忌者欲挤之死,朴泰然无惧色。徽宗即位,召对,言甚切直。蔡京恶之,复以为虔州教授;又罢为四会令。钦宗在东宫,闻其名;及即位,除著作郎,半岁凡五迁。高宗初,除秘书监,未至卒。追赠为宝文阁待制。朴著有《章贡集》二十卷,《宋史本传》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。
先生穷作书,宁比近术赦。
天故使之贫,赤手唯是籍。
或者窥残篇,律吕起韶夏。
微意有子传,光烛不邻借。
大臣荐曰才,留守劝征驾。
讲席出正涂,肯以眇跛讶。
生平畎亩心,愿被草木化。
卧龙终佐汗,扪虱聊依华。
二君独何居,耿耿心中夜。
不悟伊吕间,安容管葛亚。
璞玉讵连城,只堪双刖价。
何事揶揄鬼,疾病寻舋罅。
井臼每苦烦,药食则不暇。
不药得中医,默符覆器□。
哦诗便无恙,乞酒宴茅舍。
弥荷天地恩,性命永其贳。
饥鹰侍中辈,死矣一饱乍。
顾我与君侯,更愧东山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