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居官有遗爱,其人必贤者。所患不好名,此语非大雅。
翁侯遗此图,题者一何寡。初无标榜意,文字殆可舍。
绍文承父志,仁政被乡社。弃官久避乱,行己不苟且。
谓余卅年旧,怀抱试倾泻。语浅意自深,何用事陵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