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乘閒结伴蹑丹梯,海晏天清望不迷。城倚粤台开杰阁,地邻萧院叩禅栖。
云山极目千愁豁,烟树平临万象低。每叹词盟羁宦远,壶觞何幸得同携。
定律零陵玉管,调钟始平铜尺。龙门之下孤桐,泗水之滨鸣石。
河灵于是让圭,山精所以奉璧。涤九川而赋税,乘三危而纳锡。
北里之禾六穗,江淮之茅三脊。可以玉检封禅,可以金绳探册。
终永保于鸿名,足扬光于载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