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落日临大河,游子有叹声。与君结交初,十五侍亲庭。
中间一杯酒,各有万里行。飘飖沅湘水,迢递辽阳城。
归来何所得,白发三四茎。云中有哀鸟,遗我一尺缯。
上言所相思,乘龙冉遐征。呜呼永决绝,况当别良朋。
踟蹰欲有言,泪下先承缨。丈夫射桑弧,岂曰期一身。
大耻且不雪,独善有何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