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庄周曾论书,丁字乃有尾。八分周已有,不自秦人始。
缅昔雨粟后,仓颉古文起。周宣二千年,中国通行此。
大篆变古法,籀文传自史。李斯变小篆,损益成绝技。
八分即小篆,聚讼殊可已。武将乃造笔,中涓更造纸。
不必出圣贤,万世遵遗轨。斯也灭圣经,罪不容于死。
此事可掩罪,亦薄乎云尔。斯诛汉隶出,却笑父似子。
唐朝名最盛,莫过阳冰李。咸谓李氏后,骑省一人耳。
清峭皖公山,山影落杯里。当时南唐衰,谪居下柴里。
双溪行院婢,古秀世无比。乔亭双美人,有灵亦当喜。
谁知金源后,碑失亭亦毁。迄今七百年,何处寻遗址。
金石且不寿,叹息循山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