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枢掖调梅暇,林园艺槿初。入朝荣剑履,退食偶琴书。
地隐东岩室,天回北斗车。旌门临窈窕,辇道属扶疏。
云罕明丹壑,霜笳彻紫虚。水疑投石处,溪似钓璜馀。
帝泽颁卮酒,人欢颂里闾。一承黄竹咏,长奉白茅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