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海山屈蟠树如织,宝瓮金茎露犹滴。一度春风一度花,如此风光那会得。
武陵天台云锦堆,禹粮尧韭同苍苔。伐毛洗髓即年岁,对花食实能几回。
神仙中物世空羡,方朔三偷眼曾见。春卿春色天上来,寿堂寿酒当花面。
远览近周不作难,却看八座随清欢。晋国诏书下存问,许并张家福寿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