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长安少年无远图,一生惟羡执金吾。骐驎前殿拜天子,
走马为君西击胡。胡沙猎猎吹人面,汉虏相逢不相见。
遥闻鼙鼓动地来,传道单于夜犹战。此时顾恩宁顾身,
为君一行摧万人。壮士挥戈回白日,单于溅血染朱轮。
回来饮马长城窟,长安道傍多白骨。问之耆老何代人,
云是秦王筑城卒。黄昏塞北无人烟,鬼哭啾啾声沸天。
无罪见诛功不赏,孤魂流落此城边。当昔秦王按剑起,
诸侯膝行不敢视。富国强兵二十年,筑怨兴徭九千里。
秦王筑城何太愚,天实亡秦非北胡。一朝祸起萧墙内,
渭水咸阳不复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