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帝陟圜丘,天降之祜。
嘉与士民,均承福祚。
还御端闱,躬布皇度。
鸡星验占,鹄书胪句。
庆浃天渊,恩霏雨露。
涤垢弃瑕,蠲租薄赋。
三泉靡封,五刑几措。
太和充塞,群心率吁。
自古无赦,孰除诖误。
我朝本仁,实清弊斁。
赦匪其私,仁则有裕。
万民以怀,邦基巩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