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气豪心未平,三已复三仕。毫发志不伸,所至但屈己。
屡触炙眉怒,讵啻折腰耻。七年困江国,脱身走故里。
欲著藏山书,实录立传纪。往事邈难问,毫简遽云止。
不如一杯酒,此亦焉足恃。
盘石留题,松窗半偈,温岐诗句翻新。画图重展,犹留燕市缁尘。
还我青毡故物,依稀寒谷忽生春。谁持赠,虞山夫子,当代龙门。
忆否铜坑山谷,看梅花如雪,百亿分身。归来痛饮,湖边网得银鳞。
曩日纪群小友,鬓霜已改镜中痕。归何日山中老柏,共话前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