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徙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材家瓦研伏灵龟,意谓天产非人为。足趺首尾如欲动,盖画八卦从庖牺。
刳肠贮水濡毛锥,削背如砥磨玄圭。中边俯仰皆中规,十手对面宁容迟。
得非匠氏中野观坏碑,揉泥想像得意生新奇。我知此物虽异制,其所由来非近世。
陶泓乃祖尔苗裔,中表罗文尔其弟。何不捧玉堂阁老金莲底,夜草麻辞拜房魏。
又不随春房场屋集计吏,衡石低昂较才艺。胡为流落沙漠之穷乡,何异越人章甫逐臭之都梁。
苟不覆酱瓿,将支折脚之木床,惜也不为世用而令人悲伤。
嗟予与汝兮,此生龃龉。虽欲自效兮,不知其所。明日启行,则吾将以佩刀易汝。
径携以归要,注虫虾于环堵。砚兮砚兮,行当渡辽鼓枻于洪波。
汝勿念枯鱼之过河。倏然踊跃兮,如陶壁之飞梭。
回首眷眷兮,蹴蹋于蛟鼍。使予瞻望不及兮,涕泗滂沱。
呜呼汝转弃予兮,予将如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