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洪州南昌人,字驹父。洪朋弟。哲宗绍圣元年进士。放意江湖,不求闻达。徽宗崇宁中坐元符上书邪等,降官监汀州酒税,入党籍。钦宗靖康中为谏议大夫。汴京失守,坐为金人括财,流沙门岛卒。有《老圃集》、《香谱》。
三月十二日,喜得芷公书。末附逸叟什,为我遭盗吁。
我盗犹有道,不掠衣与襦。但取阿堵物,迹与叟盗殊。
叟劫同洗髓,竭泽苦鱼无。我劫祇此耳,幸未罄吾庐。
贤宰法如山,捕得即骈诛。军法安可玩,巧托适自愚。
刑乱用重典,止辟自良图。所伤性命重,盗岂异发肤。
坐此非分财,竟丧七尺躯。报赃诚过计,二百亦区区。
既往不可咎,终夜目长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