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立祠庭久不衰,俄经剪伐重能栽。
端知妙护有神力,更喜当时歼厥魁。
种不他传焉得子,年将丰稔辄多开。
天生异物初无伴,只许翻阶近侍来。
郑良嗣,金华(今属浙江)人。刚中子。高宗绍兴十九年(一一四九),为四川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。以父忤秦桧除名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五九),柳州编管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○之三三)。孝宗淳熙七年(一一八○),知扬州(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三)。八年,兼提举淮东常平(同上书食货五三之三三)。十一年,改除秘阁修撰(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五)。
花姑溪上鹭鸶滩。辜负渔竿二十年。无可载,不抛官。携取全家去不难。
楼成白玉白嵯峨,欲借修文君柰何。回首乡园频洒泪,故人零落已无多。
箪瓢久已甘颜巷,笔橐先曾侍汉廷。
杜视王侯等蝼蚁,坡轻名利比蜗蝇。
更无荐鲔仪登俎,时有求羊炬入陵。
老矣终身作伧父,诸公努力佐中兴。
三十年前二十时,小窗灯火对鞶丝。
如今此意从谁语,头白伤心只自知。
濯足扶桑海上行,眼中不见大河横。只应拄杖寻云去,手挈卢敖上太清。
阳关笛里变声多,戎马书生罢枕戈。身似伯鸾犹赁庑,人因康节有行窝。
山中泉石千秋在,海上风云一梦过。沦落祗今君勿笑,不能绛灌不随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