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洺州肥乡人,字仲方。李沆弟。太宗雍熙二年进士。为保信军节度推官。真宗初献《圣德诗》,擢直集贤院。累迁中书舍人。仁宗初为尚书左丞兼侍读学士,预修《真宗实录》,迁工部尚书。除相州观察使,为谏官所诋,知亳州,改河阳。久之还朝,复出知陈州。博学,以文章知名。真宗巡幸四方,典章名物,多所参定。尝预定《七经正义》,修《续通典》、《册府元龟》。
先生曰采薇山之巅兮,吾非求为之仙。吾无一亩之宅,一丘之田。
饥食山之薇,渴饮山之泉。岩为吾居兮,鹿为吾马。
吾岂不足兮,翱翔乎山之间。彼世俗之混混兮,嗟苦短之白日。
此一身之悠悠兮,聊自乐以穷年。彼尘埃之荏苒兮,此云烟之绵联。
谁谓才之大兮,慨匠氏之弗取。吾独幸其弗取兮,森葱苍而自全。
粤吾君之为治兮,三王之圣。而吾相之为辅兮,伊周之贤。
吾父吾母兮,皆善终以天算。进何忧而退何憾兮,养吾气之浩然。
弟子进而赞曰:采薇山之巅兮,其乐也如此。衣曳曳而情飘飘兮,愿执辔而往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