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荆璞不善藏,轻售与时竞。虽无泣玉耻,弃捐掩光莹。
伊余昧先几,妄往成蹭蹬。贪得违素心,徇名忘积行。
通籍曾几时,三年绝朝请。久暌徒侣欢,转失乡党敬。
剥丧匪偶然,且委时与命。
乍飞来、知还倦鸟,桂林枝好堪住。翩翾忽忆同林友,曾寄衡阳书字。
雁不语。凭鹊讯、天河泛滥桥难渡。思君正苦。恨如梦浮生,如烟旧影,日日人迟至。
多少事,况待君同听取。算来知己何许。含情未必逢鹦鹉,谣诼尚输人妒。
姑且去。幸赢得、小红低唱伤心句。满天飞絮。切莫学蛛丝,纠缠定在,檐角招风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