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不必探幽上郁冈,公斋吟啸亦何妨。唯求薏苡供僧食,
别著氍毹待客床。春近带烟分短蕙,晓来冲雪撼疏篁。
馀杭山酒犹封在,遥嘱高人未肯尝。
已上星津八月槎,文通犹自学丹砂。仙经写得空三洞,
隐士招来别九华。静对真图呼绿齿,偶开神室问黄芽。
方诸更是怜才子,锡赉于君合有差。
名价皆酬百万馀,尚怜方丈讲玄虚。西都宾问曾成赋,
东海人求近著书。茅洞烟霞侵寤寐,檀溪风月挂樵渔。
清朝还要廷臣在,两地宁容便结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