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鸿雁动成序,脊令长在原。物情各有知,人独无弟昆。
弟昆本一气,至爱心所根。世媮俗云薄,天性几不存。
伐树亦何恤,䦧墙或为冤。昭哉圣有训,有耳如无闻。
东阳望蒋氏,诗礼遗子孙。昆弟笃友爱,怡怡若春温。
我观友怡训,为尔陈此言。匪为蒋氏歌,庶使薄俗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