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贫家不办构坚木,缚竹立架擎酴醾。风摇雨渍不耐久,未及三载俱离披。
往来遂复废此径,举头碍冠行絓衣。呼奴改作岂得已,抽新换故拆四篱。
来春席地还可饮,日色不到香风吹。
燕阳万柳古来闻,转入清凉境自分。夹岸生烟迷苑树,曲池流水泛宫云。
花源岂合鱼凫占,散地真成野鹖群。史汉对君谈不厌,露荷风叶已纷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