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赫赫会稽郡,潭潭府公居。
一州胜绝处,毕集于庭除。
秦望极高秀,千峰散江湖。
蓬莱为收揽,远近争奔趋。
溟渤无百里,登临失东隅。
翚飞卧龙顶,便可窥方壶。
丞相不独飨,故人盛招呼。
兵廚列樽俎,宾次罗簪裾。
杰阁坐褫带,危亭上肩舆。
耄倪争指似,还见云间无。
一月明白璧,五星灿连珠。
鄙夫何足数,愧汗沾霜须。
客有徐季海,题名数行书。
怒猊抉石外,筋力颜之徒。
周老盍命驾,属闻遂悬车。
何妨行役事,政用儿孙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