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昔曾京国看梅树,盘里疏条映雪清。一枝两枝移近案,四筵宾客酒同倾。
尔时作客空相忆,梦魂几越驼山侧。驿使迢遥书寄稀,罗浮月冷无消息。
自从休沐返林邱,赏心还逐旧同游。同游多住梅花畔,千花万花开陇头。
地无冻雪香风暖,近腊冲寒枝乱抽。与君携斗酒,日暮访山门。
命酌梅花下,繁香扑酒尊。花神莫笑归来客,芳尊无恙对芳园。
年年花事看仍好,及此同游人未老。少壮几何已及强,宁得看花还草草。
已愁飘落晚风欺,莫更前溪长笛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