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春芳凋兮瘖杜宇,留得鸣鸠呼渴雨。
谁能使我病斯愈,矻矻深思诵诗许。
朝来剥啄有扣户,亟起褰裾犯尘土。
三王诗就俱送与,律应节疏如会鼓。
我家与君同郑圃。流落殊方繇丙午。
岂惟交友叹云翻,亦有弟兄悲豆煮。
羡君聚首共文书,怜我离形屡寒暑。
江南丰歉未可知,安得书来相告语。
已过有力健如犊,莫待无须行似妪。
我归当事力田科,君行宁后公车举。
会当过我南山南,门有修篁风屡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