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南方赤蚁大若象,潜荒穴洞人莫逢。
天公合雨不决雨,从横乱出将自封。
侵疆凌壤坏城市,战斗亿倍南柯雄。
尝闻穿山食此物,此物既大非常凶。
张舌流涎莫可饵,枉啄不怕长戈舂。
今令智者以智取,即见蚳醢传太宫。
因而使知祸福理,天子下令云从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