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渤海三神山,蓬莱隐嵯峨。仙人桂叶舟,浮矣明月波。
惊尘不可到,飞鸟不能过。世人但传闻,欲往为奈何。
胡然古荒王,甘心事欺詑。于今祷祠迹,往往存山阿。
当时燕齐间,方士肩相摩。遗俗颇沦胥,官不严禁诃。
子去为邑尹,施舍各有科。兹实系教化,无宜反媕婀。
平生学诗书,仁术尝切磋。毋曰百里小,民人岂不多。
谁当之武城,敢复闻弦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