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昔在成化朝,群小为蛊惑。贡橐杂苞苴,中使日络绎。
三原抚炎徼,抗章夺坚魄。及乎钥留畿,十疏表忠直。
天听时一回,国论若有植。白简入都门,倾朝为动色。
拂衣南山陲,过者必垂式。孝皇嗣龙飞,元纁慰耆德。
既专铨衡寄,复参坐论席。罄欬若一身,谗来微捍格。
高空揭太华,狂澜回碣石。何以昭令终,上公特殊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