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于维泰元,象帝之先。纲纪三才,遍周八埏。皇皇天地,畴阖畴辟。
于维泰元,潜运无极。风雨雷露,维日月星。咸若其时,克顺克成。
胎卵湿化,生育孳遂。灭除灾凶,增长福艾。四序既宜,八表既安。
孰司其柄,于维泰元。嘉牲烨烨,陶匏涓洁。聿来骏奔,灵爽斯达。
以莫不虔,以莫不馨。元化絪缊,泰阶底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