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小院春寒冽。又无端、过了清明,断肠时节。剪纸招魂招不得,路黑关山影灭。
但只有、愁心凝结。五载离情空缱绻,苦而今、踪迹成鸿雪。
歌宛转,复呜咽。
林中杜宇应啼血。看天边、月缺犹圆,几曾长缺。命薄蛾眉千古恨,旧事何堪重说。
化梦里、双飞胡蝶。一霎光阴如露电,愿黄泉、碧落休言别。
生已负,死同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