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小倚银屏侧。偷眼觑、斜阳楼阁,红丝绣出。诉尽痴情诗一纸,燕子偏能衔得。
生只愿、成灰成骨。似水年华飘泊也,替麝香、青写愁痕迹。
叹此事,真凄绝。
歌残玉树伤时节。没奈何、酒浇红豆,临波争掷。文采南朝今渺矣,一一胸前扪历。
忽听得、紫箫声咽。侬是朱兰难著土,被东风、点点吹成血。
那忍对,伊人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