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雾罥觚棱,尘侵团扇,恨满哀弹倦理。控雨笼云,共闲情孤倚。敛娥黛、怕似流莺历历,惹得玉锁琼碎。可惜阑干,但苔花沈穗。
算天音、不入人间耳。何人谩、裛损青衫泪。不是旧谱都忘,厌新腔娇脆。多生不得丹青意,重来又、花锁长门闭。到夜永、笙鹤归时,月明天似水。
远驭寡上策,羁縻有前言。平生徙戎论,感慨江应元。
家世近三河,游历多塞垣。谁言一方面,十载滞上恩。
前日诏书下,旌麾方及门。部曲已稍集,始知旗鼓尊。
边书尚羽急,戍卒仍云屯。东山旧部落,自昔为墙藩。
铦锋固可用,内实须禾虋。胸中自有策,肯为浅见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