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才别扬州市。又匆匆、一肩行李,饥驱于此。累夕追欢殊不厌,大有忘年诸子。
喜别久、情深犹是。一笑吾生惟剧饮,使他乡、日日能供醉。
谁更起,还家思。
海天渐动初冬意。最凄清、窗棱风冷,檐牙雨细。夜黑堂空灯火暗,而我偏工说鬼。
惹四座、魂惊欲死。百怪千奇姑妄说,笑群公、此物何须畏。
可畏是,人间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