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爆竹一声,吾庐外、千门烟涨。喜今夜、新春残腊,田园无恙。
南国旧游稀眼底,西京遗事来心上。记黏鸡、彩燕廿年前,拦街饷。
沧桑换,都抛漾。头颅老,休歌唱。且左烧红烛,右倾家酿。
郁垒欹斜头上帽,神荼脱落腰间杖。笑人怜、桃偶偶怜人,同斯状。
吾观二宋文,字字照缣素。渊源皆有考,奇险或难句。
后来邈无继,嗣子其殆庶。胡为尚流落,用舍真有数。
当时苟悦可,慎勿笑杕杜。斲窗谁赴救,袖手良优裕。
山城辱吾继,缺短烦遮护。昔年谬陈诗,无人聊瓦注。
于今赓绝唱,外重中已惧。何当附家集,击壤追咸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