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榘(1164-1224),江西庐陵人,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。淳熙十四年(1187),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(暂代)象山县令,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(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)的职事官员。淳熙十五年,李孟传就任象山令,胡榘去职。可就在十四年秋,胡榘到象邑之西山(西谷)赏丹桂,赞叹之余,引发诗兴,写了一首《咏丹桂》,在宽阔的联想和想像中,浓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风采。“象山县令诗咏象山花”成了一时传闻,此诗也不胫而走,被广泛传抄。
花间酌酒邀明月,月照金樽佳兴发。鲸吞雾捲百川空,醉挽酴醾落香雪。
便将垒曲筑糟邱,酴醾压膏麦为糵。酿成忽见张公子,公子家居近丹阙。
为余乘兴誇洛阳,笑指沙头卧双榼。洛阳视此真草野,敢辱新诗借牙颊。
瑶林名字出风尘,未遇知音那敢说。况能大读离骚句,痛饮虽多不为餮。
未识王家碧玉香,彷佛东坡真一诀。诛茅本结方外人,岂用礼法相分别。
预拂瑶林一片石,与君醉过清明节。穷亦不足悲,达亦不足悦。
酒阑拔剑露肝胆,正恐不免论功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