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榘(1164-1224),江西庐陵人,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。淳熙十四年(1187),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(暂代)象山县令,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(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)的职事官员。淳熙十五年,李孟传就任象山令,胡榘去职。可就在十四年秋,胡榘到象邑之西山(西谷)赏丹桂,赞叹之余,引发诗兴,写了一首《咏丹桂》,在宽阔的联想和想像中,浓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风采。“象山县令诗咏象山花”成了一时传闻,此诗也不胫而走,被广泛传抄。
曾侯果胜流,折节事膏火。年来何转穷,正以工诗坐。
可怜哭鬼句,不救采薇饿。平生九品禄,团团蚁旋磨。
归来卜我邻,步屧得相过。剧谈到理窟,我义危欲堕。
世人富贵忙,此乐渠不那。春山正可寻,我行公亦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