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南衡惟岳,峻极昊苍。瞻彼江湘,惟水泱泱。清和有合,俊乂以藏。
天保定尔,茂以琼光。景秀濛汜,颖逸扶桑。我之怀矣,休音峻扬。
穆穆休音,有来肃雍。沈波涌奥,渊芳馥风。傃虚养恬,照日遗踪。
考槃遵渚,思乐潜龙。我之怀矣,寘尔华宫。
和璧在山,荆林玉润。之子于潜,清辉远振。克称輶德,作宝有晋。
和声在林,羽仪未变。我之怀矣,有客来信。
风云有作,应通山渊。清琴启弹,宫商乘弦。类族知感,有命自天。
夷叔希世,犹谓比肩。矧我与子,姤会斯年。我之怀居,其好缠绵。
古人有言,诗以宣心。我之怀矣,在彼北林。北林何有,于焕斯文。
琼瑰非宝,尺牍成珍。丰华非妙,得意惟神。河鲂登俎,遭逢清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