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徙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徙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盗火陈兰若,一燎无馀屋。
独此龙宫书,入火变为玉。
琤然断甓中,幖帙犹可目。
众谓有哲匠,秘愿发心腹。
提斧入昆山,雕镌作奇福。
不然纸墨灰,委地安可触。
或谓刻楮者,一叶尚难速。
谁能俄顷间,就此千万轴。
事无产阶级一切法,万物皆具足。
法存形岂忘,法坏形乃覆。
彼既自断坏,智者莫能续。
是书佛所传,法性妙含蓄。
无尽如虚空,生灭自兴伏。
贞尝无动摇,坚固莫摧辱。
文字遂因依,清凉逼炎酷。
吾文稽儒书,如彼庄周属。
亦谓忠信人,水火不能毒。
矧此微妙语,天人共归宿。
岂容轻破坏,一概随土木。
想当妖焰燃,人惊鬼神哭。
烟消火力寒,拨灰开韫匵。
告尔缁衣流,营个愈宜笃。
当求琅玕类,刳以函其牍。
铁谡字画泯,不可事观读。
目击道犹存,况复具输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