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晞颜(1132~1200年),字子渊、子囝,休宁(今属安徽)人,宋孝宗隆兴元年(1163年)进士,曾知靖州永平县,政绩颇好,当地为他立了生祠。隆兴元年调当阳尉。历知永平、广济县,通判阆州,知兴国军、吉州,广南西路、京西路转运判官。光宗绍熙四年,除知静江府。宁宗庆元二年除太府少卿,总领淮东军马钱粮。四年,迁权工部侍郎,俄兼实录院同修撰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。六年卒,年六十六。著作已佚,仅《两宋名贤小集》卷二一七存《桂巖吟藁》一卷。事见《新安文献志》卷八二宋谈钥《朱公行状》。
伏波铸铜柱,归车得谗构。马殷无功德,天以湘潭授。
酬勋在千年,毋乃是华胄。士愁一角蛮,岂如徵侧富。
不为锦溪长,甘作辰澧寇。盗用盘瓠兵,敢与九龙斗。
僣伪当盛时,材力每雄厚。梯栈破溪塞,焚林缚猿狖。
五姓跪饮血,求誓仅自救。王曰与尔盟,鬼神质诅咒。
伏波文学博,四羊印曾奏。当年若勒铭,定能正苍籀。
天策十八人,无出宏皋右。雄文与功称,所学亦不陋。
赤堇丈二尺,凿字硬且瘦。惜哉猳掉尾,蛮烟蚀银镂。
前年有苗格,露布出云岫。拓本来军中,南昌辨其读。
史校薛欧阙,跋订吴朱谬。吾祖昔征苗,午夜挥兵走。
十战九洞中,碧血染袍袖。此柱当战垒,刀镮或亲扣。
挟册三摩挲,仰视日中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