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双溪溪水清见沙,溪梅灿灿冰玉华。美人元是西湖家,嚼梅饮水溪之涯。
霜毫不写香影句,挥霍春风满棠树。溪堂玉立听鸣琴,人比梅花更清素。
东风有意相温存,南枝北枝花正繁。愿借桃李朝露恩,松台薇省先移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