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台邑最褊小,徵粮视凤诸。土狭赋独重,民困曷以纾。
台湾田一甲,内地十亩馀。
甲租八九石,亩银一钱输。将银来比粟,相去竟何如。
纳粟弊多端,斗斛交相瘉。折色比时价,加倍复何居。
凤诸虽厚敛,什百台版图。垦多或报少,以羡补不敷。
台土瘠无旷,冲压且偏枯。安得相均匀,丈轻三邑俱。
徵收同内地,含哺乐只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