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东都有人持汉斧,南国无人系周圄。未从刀锯宥者三,先即桁杨听之五。
五三异念同一仁,圣贤典故公日新。心从仁上勘得道,笔与民间点为春。
百未试一刑几厝,忘其劳绩况恩数。天语疑由公出然,公心默与天通故。
持平已遂留何须,责难未了归可图。课效九章三章外,游心千古万古初。
剖斗折衡还未可,非绵蕞莫矫丛脞。结绳之外画冠馀,作古幸无嫌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