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明明我主万邦君,乃圣乃武仍乃文。龙飞弘治十五载,光天化日起卿云。
嗟我谏官羞作寱,肮脏肯比负山蚊。从来芟草务绝本,嘉禾茂在人耕耘。
万顷平原一星火,忽之不戢将自焚。何况遭逢尧舜世,宁不负暄以献芹。
停子飞黄千里之迅步,听我狂歌一阙之殷勤。长江不尽留人意,秃笔亦可张吾军。
君不见孤凤特出百鸟群,景星一睹人交欣。丈夫志气盖不垠,终为竹帛垂功勋。
区区离别何足论,区区离别何足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