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楚人少井饮,地气常不泄。
蓄之为惠泉,坌若有所折。
泉源本无情,岂问浊与澈。
贪愚彼二水,终古耻莫雪。
只应所处然,遂使语异别。
泉傍地平衍,泉上山嵽嵲。
君子慎所居,此义安可缺。
古人贵言赠,敢用况高节。
不为冬霜干,肯畏夏日裂。
泠泠但不已,海远要当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