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桃李成尘浑不数,海棠也作臙脂雨;清明未到春已空,枝上流莺替人语。
逢春日日合醉归,莫笑典衣穷杜甫。
生时不肯浇舌本,死後空持酹坟土。
门前三百里湖光,天与先生作醉乡。
银杯羽化不须叹,多钱使人生窟郎。
我本耕牧竖,结庐章江涘。微生属休明,世尚犹典礼。
惊飙卷飞辙,寥落从此始。三年江汉春,万事随逝水。
既昧理生术,复惭游方旨。岂无青山归,亦有桑与梓。
何为苦留滞,眷眷存君子。君子谅不然,东皋毕耘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