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公升,字时翁,一字沧洲,永丰(今属江西)人。宋末以军功授本县尉。大父开礼从文天祥勤王,兵败被执,不食死。宋亡,倾资北游燕、赵,与宋宗室赵孟荣等图恢复,不果。回乡隐居以终。有《无名集》、《还山稿》、《抗尘集》、《痴业集》、《北行卷》等,后人合为《沧洲集》五卷。事见本集附录刘辰翁《宋贞士罗沧洲先生诗叙》,清同治《永丰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 罗公升诗,以清金氏文瑞楼钞《宋人小集六十八种·宋贞士罗沧洲先生集》为底本,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宋百家诗存·沧洲集》(简称四库本)。
三月十二日,喜得芷公书。末附逸叟什,为我遭盗吁。
我盗犹有道,不掠衣与襦。但取阿堵物,迹与叟盗殊。
叟劫同洗髓,竭泽苦鱼无。我劫祇此耳,幸未罄吾庐。
贤宰法如山,捕得即骈诛。军法安可玩,巧托适自愚。
刑乱用重典,止辟自良图。所伤性命重,盗岂异发肤。
坐此非分财,竟丧七尺躯。报赃诚过计,二百亦区区。
既往不可咎,终夜目长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