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人以利为利,利等丘山高。能以义为利,其利轻鸿毛。
伟哉赵使君,重义轻币刀。周急乃君子,而况同气交。
交游负宿债,代偿曾不劳。锥刀抵死竞,纷纷笑儿曹。
义风久不作,千载空寥寥。佳声足传播,复有御史谣。
余时亦安用,但续金之貂。尚愿君侯心,推之及蓬蒿。
又愿君侯位,钧衡早持操。跻民富寿域,永永无逋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