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智禅生峨下,稚齿希空门。
落发受具戒,持钵巡诸村。
有如摩尼球,炯然古井浑。
又若大明镜,不受尘垢昏。
衰世不见理,窥天於覆盆。
拆将晶祖道,特用报佛恩。
得法归燕社,闭口不复论。
眷言古丛城,往事空剑痕。
谁规此浮屠,峻极压厚坤。
意令五浊海,亲见两足尊。
末法裨贩盛,遗教仿佛在。
破律会十主,有诏下九阍。
法席遴劂选,炉香冷复温,
竖佛集龙象,催粥吼鲸鲲。
能使幽衢暝,豁开若木暾。
空花眩俗眼,孰辨牢脚下跟。
斯道许津梁,如天柱昆仑。
施金方山积,巧匠犹水苦。
请以六度法,为拔六欲根。
请君愉说偈,群魔惊褫魂。
何时共峻陟,层霄疑可扪。
勿谓蟹井小,可敌鲸海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