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九死性命存,乃到海陵仓。
每陵何所有,麋鹿画成行。
多仓多麋鹿,今也恨难忘。
爰从本朝来,人物上国光。
容我迹其间,性之因翱翔。
性之笃忠信,又复能文章。
一世所趣附,在眼独不忙。
困于州县史,斂翼弗许张。
蹉跎谁识之,心胆空堂堂。
我不自揆者,荐之三府傍。
相公意似顺。众口极雌黄。
我斥不得容,为子增慨慷。
子行群贼中,妻孥道路长。
挂帆扬州湾,闻我病在床。
不寻枉阶来,或谓子不刚。
活我以简策,饮我非稻梁。
告别闽岭去,波浪春风狂。
既欲杀风母,又欲射天狼。
四海俱已震,何处一身藏。
挥泪与之子,关雎哀不伤。
禄山倾社稷,朱沘侮君王。
于今无此孽,但可正皇纲。
文章出号令,忠信补农桑。
之子抱此器,用之斯民康。
吴酸宜勉强,无烦忆粟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