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蜀都寔才窟,铜梁奋天步。心源迈古浚,气岸流俗迕。
屡迁宦不达,四壁家仍窭。虚舟尔何心,蛾眉自生妒。
言念河朔游,亟蒙班石顾。款关倒衣裳,胠箧见情愫。
夷门杳何许,劳人走霜露。羊肠方险涩,鸾翮将焉鹜。
忧来变鬒发,良以思君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