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枫江上古今情,锦瑟微闻呜咽声。辽海鹤归应有恨,鼎湖龙去总无名。
珠帘隔雨香犹在,铜辇经秋梦已成。天宝旧人零落尽,陇鹦辛苦说华清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新除博士南京去,一骑迢迢发蓟城。久别未忘乡里意,相逢不尽故人情。
夕阳红树孤帆影,野水寒云落雁声。职教成均知不忝,深期作育赞皇明。
心亲相往来,岂计酒浊清。水南有茅屋,桥北是山城。
烟霜忽雨晴,云风催雪明。抚觥既已醉,回薄万古情。
律法如何我不知,赖君指导作师资。天涯旧雨忌之久,客岁新吟寄所思。
晓露乍收红药砌,纤埃净拂碧松枝。诗心静细工夫到,牛耳骚坛更让谁。
彤云黯淡酿天寒,却向江头理钓船。
雪打蓬窗眠不着,声声时送到吟边。
丛荟忽明眼,山腰灩湖光。
列岫绕云锦,深林护风香。
西山即太华,玉井余秋芳。
隔江招岑仙,共擘双莲房。
一声画角谯门,半庭新月黄昏,雪里山前水滨。竹篱茅舍,淡烟衰草孤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