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吟愁听景阳钟,咫尺蓬山隔万重。祈请不妨持汉节,陆沈何处识尧封。
论兵白发知无补,挽粟黄腄已不供。夜半金莲承独对,东朝垂涕话神宗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潘郎已是入秋悲,属疾犹贪桂补羸。
密雪才高閒赋笔,流波意远托琴丝。
离愁尽日吟青案,蠲渴何人寄紫梨。
昨夜西楼凉月满,清谈偏忆庾元规。
浮家泛宅谩区区,一阁安然特迥殊。
题作舫斋还解否,登临寄傲在江湖。
陶庐僻陋那堪比,谢墅幽微不足攀。
何似嵩峰三十六,长随申甫作家山。
君子防悔尤,贤人戒行藏。嫌疑远瓜李,言动慎毫芒。
立教固如此,抚事有非常。为君持所感,仰面问苍苍。
犬啮桃树根,李树反见伤。老龟烹不烂,延祸及枯桑。
城门自焚爇,池鱼罹其殃。阳货肆凶暴,仲尼畏于匡。
鲁酒薄如水,邯郸开战场。伯禽鞭见血,过失由成王。
都尉身降虏,宫刑加子长。吕安兄不道,都市杀嵇康。
斯人死已久,其事甚昭彰。是非不由己,祸患安可防。
使我千载后,涕泗满衣裳。
此士瞪违久,流年倏忽更。
词章如水进,谈笑喜风生。
无以小害大,当期实胜名。
傅家有师法,晦木定春荣。
门换桃符官落拓,酒传婪尾岁侵寻。朱颜已逐年华改,祇有胸中不动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