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浪花中一叶扁舟,拣溪山好处追游。遣兴忘怀,醉乡中间甚春秋。学洗耳溪
边许由,笑胡蝶梦里庄周。茅舍清幽,衲被蒙头;红日三竿,高枕无忧。到大来
散诞逍遥。园林成趣。独木为桥。你便绿重官高。是非海万顷风涛。不如俺绝利
名麻鞋布袄,少忧愁{髟查}绦。兴饮浊醪,醉赴蟠桃;闲步云山,闷访渔樵。
人生如落叶辞柯,百岁光阴,暗里消磨。信蹉跎世人,看便似风魔。叹富贵
如披麻救火,功名似暴虎冯河。白甚张罗,日月如梭;十载生涯,一枕南柯。子
是虚飘飘水上浮沤,不如谷口烟霞,独乐深耕。为国求兵,笑包胥哭倒秦亭。试
看青门外锄瓜邵平,东篱下栽菊渊明,午醉初醒,独坐茅亭;打一会简子渔鼓,
通一篇道德黄庭。
漫道壶中别有春,枉教众楚笑齐人。本来妙说元无说,信是灵真未识真。
佩剑携书如可继,杀鸡炊黍不妨频。相逢且说无生话,若问长生有大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