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兴一首和广雅尚书

艰难又见中兴年,五胜临朝尚俨然。上相自求王导节,深宫新赐邓通钱。

贾生三表真何益,夷甫诸人太可怜。父老极知哀痛意,白头流涕诏书前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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枕有规矩,恭一其德。承元宁躬,终始不忒。

新月出东林,清光犹未深。依人一片影,孤客万重心。

夜浅留余态,春寒助苦吟。梅花更幽绝,寂寂弄轻阴。

庞公不浪出,苏氏今有之。再闻诵新作,突过黄初诗。

乾坤几反覆,扬马宜同时。今晨清镜中,胜食斋房芝。

余发喜却变,白间生黑丝。昨夜舟火灭,湘娥帘外悲。

百灵未敢散,风破寒江迟。

乡路绕蒹葭,萦纡出海涯。人衣披蜃气,马迹印盐花。

草没题诗石,潮摧坐钓槎。还归旧窗里,凝思向馀霞。

栗里堪同隐,濠梁复一过。衡门开绿野,石壁带青萝。

偶共山人醉,閒随牧子歌。还怜夜色好,星月湛沧波。

永日兴难忘,掇芳春陂曲。新晴花枝下,爱此苔水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