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土晕铜花蚀秋水,要须悍石相砻砥。
十年冰蘖战膏粱,万里烟波濯纨绮。
归来诗思转清激,百丈空潭数鲂鲤。
逝将桂浦撷兰荪,不记槐堂收剑履。
却思庾岭今何在,更说彭城真梦耳。
(来诗述彭城旧游。
)君知先竭是甘井,我愿得全如苦李。
妄心不复九回肠,至道终当三洗髓。
广陵阳羡何足较,(余买田阳羡,来诗以为不如广陵。
)只有无何真我里。
乐全老子今禅伯,(谓张安道也,定国其婿。
)掣电机锋不容拟。
心通岂复问云何,印可聊须答如是。
相逢为我话留滞,桃花春涨孤舟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