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吾庐偪仄门三尺,惭愧春风巧相觅。叩关惟许葛王孙,有时藉草倾馀沥。
汝不如南池主人车载客,红旗皂盖行远陌。又不如东郭公子柳藏门,青娥绿发坐开樽。
是身牢落终何为,人不汝嫌汝自嗤。伸眉一笑能几时,忽闻春尽王孙归。
春风欲尽犹有情,飘英堕絮俱伤神。王孙未归迹已扫,秣马膏车何太早。
明日一杯愁送春,后日一杯愁送君。君应万里随春去,若到桃源记归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