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神剑虽闭匣,精光岂可藏。骏马纵服盐,意气常激昂。
人生显晦何能定,只有肺肠堪照映。投杼犹然惑母慈,拾煤尚足疑宣圣。
往日康衢或太行,乍时谈笑多机阱。下士驰驱竞世情,大贤优游引天命。
公之妙质信非常,冰壶照射触琳琅。高怀直揭千寻势,异藻常函五色章。
材大任小已足惜,守正被屈仍踧踖。兰佩翻同萧艾捐,珠光却等沙尘掷。
乃公气度转开扩,倚涧寒松看落落。折齿终不废啸歌,刮骨何妨任欢谑。
僦居幸与诸子邻,閒来文酒日相亲。兴狂每索山花笑,歌罢翻闻鸟语新。
有仆捆屦差活身,慇勤伏侍忘其贫。诸郎矫矫多奇气,摄衣屡接席上宾。
江左风流终自在,顾氏神驹竟可驯。钜力便堪扛鼎吕,奇珍那得惮磨磷。
黄钟子气今回律,转盻旋看天地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