乱山重叠送将归,玉砌雕阑认已非。愁外江湖鸥渐远,梦中风雨雁还飞。
帘栊约略无多月,消息商量到落晖。系马樊楼人去尽,酒痕和泪上春衣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此辈易为侣,嗟余只一身。结花为老友,对月共三人。
力少耕田秫,童无捲钓纶。不如逐渔子,交手数鲜鳞。
素月流空天不夜,清辉散入疏林下。
下有幽人独往来,杖藜缥缈谁能画。
秋净云霄冷绛河,黄姑织女夜相过。鹊桥渺渺平如掌,不似人间风浪多。
一官已判归休,五斗何须外求。
达已莫询田父,折腰免见督邮。
身寄红莲绿幕,梦餐翠柏丹霞。
归去聊寻旧隐,功名盍付渠家。
落花摇曳水溶溶,金现兜绵世界容。
只恐水流云不见,桃源归路却无踪。
粉墙如雪。认枇杷几树,是相思叶。水榭吹红,点点上他裙屧。
玉钩暗捲玲珑竹,尽移灯、载愁双楫。鞋香钿落,懒云微映,枕函斜月。
记密写、薤书螺盒。有蛱蝶见来,鹦鹉能说。十载征衫,只做一番离别。
乞浆崔护今憔翠,怕重寻、笑人桃靥。如何梦里,相逢依旧,好花时节。